您的位置:首页 > 建工网校 > 物业管理师 > 备考经验

物业管理操作实务(三)

时间:2011-05-24  来源: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签约保过班】考生第一年考试未通过 第二年免费学习!点击查看>>
物业管理师:全部科目的精讲班+考题预测班+技巧班+赠教材+不过免费重学

5.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明确企业宗旨、性质、资金状况、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经营方向和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以及利益分配原则、债权债务处理方式、内部管理制度等规范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一般应包括:

(1)公司的宗旨;

(2)名称和住所;

(3)经济性质;

(4)注册资金数额以及来源;(5)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6)公司组织机构及职权;

(7)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及职权范围;

(8)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方式;

(9)其他劳动用工制度;

(10)章程修改程序;

(11)终止程序;

(12)其他事项。

联营企业章程还应载明:

(1)联营各方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2)联合各方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3)参加和退出的条件、程序;

(4)组织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职权及其决策程序;

(5)主要负责人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法定代表人;

(10)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6.公司人员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章规定,申请成立全民、集体、联营、私营、三资等企业,必须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应具有8名以上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须达3人以上。

根据《公司法》设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2人以上50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以独资设立外资性质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立登记

1.三资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登记

三资物业管理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之前,如前所述,首先要进行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名称登记,然后进行审查批准即经过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对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审查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经营目的、范围、资金和章程,合资企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合作企业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审查机关一般在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当三资物业管理企业接到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书之后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营业登记。营业登记主要看是否具备了开业的条件: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名称,是否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是否有规定的从业人员,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等。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别、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等。在登记时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1/11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相关内容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