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考前练习11

时间:2010-10-14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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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题试题答案:AD 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13: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国家对于建设项目,特别是大、中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通过计划管理和规划管理来实现的。《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1.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了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56题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第四章 规划设计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29:对建设工程投标的管理;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投标的管理内容主要有: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57题试题答案:ABC 知识点: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9:对不按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处理; 《开发经营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1.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启动是指在有拆迁的地段进行拆迁,三通一平。 如出现以下情况造成违约和土地闲置,不征收土地闲置费: 1.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开工延期(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2.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而不能如期开工的或中断建设一年以上的。 3.因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延期动工开发的(如发现地下文物)。

第58题试题答案:ACDE 知识点: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9:对不按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处理; 《开发经营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1.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2.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启动是指在有拆迁的地段进行拆迁,三通一平。 如出现以下情况造成违约和土地闲置,不征收土地闲置费: 1.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开工延期(如: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 2.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而不能如期开工的或中断建设一年以上的。 3.因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延期动工开发的(如发现地下文物)。

第59题试题答案:ABCD 知识点: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管理制度与政策 ☆☆☆考点10:哪些情形下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同时规定应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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