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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一)行政处罚的含义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1.行政处罚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实施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的对象,亦称行政管理相对人。
3.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
4.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即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相对人5项权利。
1.陈述权2.申辩权3.复议权4.诉讼权5.索赔权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种类不限于上述6种,还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关闭等处罚。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