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房地产估价师资料:假设开发法适用的估价对象和条件

时间:2010-09-17  来源: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精品班】考生第一年考试未通过 第二年半价重学!点击查看>>
房地产估价师:由建筑辅导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授课,24小时专家在线答疑,7天内免费退换课!

  三、假设开发法适用的估价对象和条件

  (一)假设开发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假设开发法适用的估价对象不仅是上述房地产开发用地。凡是具有开发或再开发潜力并且其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可采用市场法、收益法等方法求取的房地产,都适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包括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包括生地、毛地、熟地,典型的是各种房地产开发用地)、在建工程(或者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重新改造或改变用途的旧的房地产(包括改建、扩建、重新装饰装修等,如果是重建,则属于毛地的范畴)。以下把这类房地产统称为“待开发房地产”。

对于有规划条件,但规划条件尚未确定的待开发房地产,难以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因为在该房地产的法定开发利用前提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其价值也就不能确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需要估价,则估价师可以通过咨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机构、专家的意见,或者参照周边地块的规划条件等方式,推测其最可能的规划条件,然后据此进行估价,但必须将该推测的最可能的规划条件作为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特别提示,说明它是如何推测出的(即要进行可靠性分析),以及它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或者估价结果对它的依赖性(包括它的变化将会导致的估价结果的变化,类似于要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中的敏感性分析)。

整理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