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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标师《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培训课程讲义(1)

时间:2011-08-27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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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1.1.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按照渊源和相关内容而言,可以进行如下划分:

(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

法律渊源,简单的说就是法律的表现形式。法律渊源比较多,除了课本上说的几个之外,还有国际惯例、习俗、学者观点等。

对于招标投标法律渊源,我们应掌握四个: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大家应清楚知道各规范的制定主体、互相之间的区别、各自的调整范围等。

   制定机关  形式  一般称谓  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主席令  《招标投标法》等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地方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人大公告  一般是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部委令  一般是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令  一般是规定、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机关     通知    

   1)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以主席令形式公布。名称最后冠以“法”,比如《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效力通行全国。

大家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法律和我们日常所说的法律有什么不同。这里是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而我们日常工作提到法律,是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狭义的法律,还包括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法规

法规分为两类,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行政法规。制定机关为国务院,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名称一般条例、实施条例等。比如工程建设领域,我们经常接触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我们正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但效力低于法律。

行政法规和法律的区别。

地方法规。制定主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权制定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的名称一般是条例,也有个别的是实施办法。

3)规章

规章也分为两类: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制定主体:国务院部委局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通常以部委令的形式公布。名称上一般使用办法、规定等。比如我们经常使用的发改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办法》等。部门规章在本部门内具有约束力。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主体和地方法规的制定主体一样。通常以地方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名称上一般以规定、办法等为名称。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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