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房产税试点

时间:2010-10-14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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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相关漫画。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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