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2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自5月22起

时间:2012-05-04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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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应试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类别(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含房地产经纪人免试生)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试合格的科目(不含房地产经纪人免试生)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㈢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职称名称和级别、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专业、科目、类别等),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 86868815.应试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7、86868838.

㈣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㈤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22日─6月13日)进行网上缴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10月6日至14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 “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条件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㈨ 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不含免试生)的续考人员到我市报名时,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场设置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应试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网址http://www.cirea.org.cn/.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教材网址:http://www.agents.org.cn/.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全部4个科目考试(类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房地产经纪人3个科目考试(类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办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2012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㈡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㈢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㈣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㈤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㈥ 应试人员答题前须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 铅笔和橡皮,部分科目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由应试人员自备。应试人员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收回。

㈧ 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㈨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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