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3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3-07-22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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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13年广州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71589;确认缴费时间:85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71011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5)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 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网上预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715日上午9201389日下午17截止。自201389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 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 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3.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省直”;广州市工商注册单位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4.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5.广州市采用网上预报名及考前现场审核、确认缴费的报名方式。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1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报名确认缴费时间、地点

1.广州市报名确认缴费时间:201385-9(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缴费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73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关材料。

4.省直报名点定于:20138589(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花园酒店东侧),电 话:020-83754261。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省直报名点使用银行卡(卡面有银联标志的均可)现场缴费,使用现金缴费必须到工商、建设和农业三大银行柜台。

()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 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 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应当在考试报名申请表的是否申请免试第一科栏中注明。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参加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 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 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其他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均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839号、计价格〔20022546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20131079:00-101117:00期间)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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