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13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3-06-29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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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2013年威海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5日;网上缴费时间:7月9日至7月17日;资格审核时间:7月8日-7月1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7日至13日。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13日举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经纪概论》(客观题)、《房地产经纪实务》(客观题)、《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客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2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2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二、考试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 〔1995〕147号)、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 〔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经济、建筑、规划、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且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协理资格(2013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2013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 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116号)有关精神,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6月25日9:00— 7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查时间:7月8日— 7月16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查询及缴费时间:7月9日— 7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办法:

1.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成功后,应试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应试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盖 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部门出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信一份,集中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 查。

3.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提交的应试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审查确认,不能更改。

4.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5.缴费成功后,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看缴费结果。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6.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10月7至13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6室,地址:胶州路7号,联系电话:5205361)。

环翠区:环翠区科干办(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地址:杏花西街1号,联系电话:5224845)。

荣成市:荣成市科干办(荣成市政府办公楼413室,联系电话: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考试培训中心(文登市人力资源市场七楼710室,地址:文登市世纪大道84号,电话: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乳山市政府综合楼5楼,联系电话:6651690)。

五、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1〕163号)和《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 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 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须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五)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六)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和青岛市。

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大考试宣传力度,规范管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19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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