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工网校 > 招标师 > 复习资料

2011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与政策》课件讲义(7)

时间:2011-06-21  来源: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签约保过班】考生第一年考试未通过 第二年免费学习!点击查看>>
招标师:全部科目的所有班次+在线答疑+课后练习+教材+不过免费重学

4.5 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4.5.1 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4.5.2 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实施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建设工程网校整理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