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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土地估价师复习资料:居住区规划设计

时间:2009-10-20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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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区规划设计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有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居住区——住宅组团、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这种规划布局形式,是一种三级结构,居住区由若干个小区组成,每个小区又由若干个组团组成。居住区——住宅组团这种规划布局形式,是一种二级结构,居住区直接由若干个组团组成。居住小区——住宅组团这种规划布局形式,也是一种二级结构,这种居住区仅为小区规模,它由若干个组团组成。

  (1)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任务: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适、方便、卫生、安宁和优美的环境。

  (2)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

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

确定规模,即人口数量和用地的大小;

拟定居住建筑类型、层数比例、数量、布置方式;

拟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

拟定公共绿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拟定有关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3)居住区的用地构成

居住区的用地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

1)住宅用地:指居住建筑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必须留出的一些空地(住宅日照间距范围内的土地一般都列入居住建筑用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人口的小路、宅旁绿地和杂务院等。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围的专用地,包括专用地中的通路、场地和绿地等。

3)道路用地:指居住区范围内的不属于上两项内道路的路面以及小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

4)绿化用地:指居住区内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安排有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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