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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

时间:2012-03-19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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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问: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是否为1年,有效期是从基准日开始计算还是从提交报告日期计算,是否有法律或者国家相关文件依据。

建设工程网校回答: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但未说明从何时开始算起。

有效期的设置:有效期即为报告有效期,等同于估价结果的有效期。有效期实质为报告责任期。所提供的评估报告为正式交付的产品,只有正式交给委托方后,对于委托方才是有意义的,所以一般认为报告的生效日应是提交之日。而评估基准日的那个时点,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甚至都未产生,所以根本谈不上生效。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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