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政策复习指导-税收

时间:2011-05-24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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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在从价税中,按照税收与计税价格的关系可将税收划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税金是计税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凡税金独立于计税价格之外的,称为价外税。价内税税收负担较为隐蔽,能适应价税合一的税收征管需要;价外税税收负担较为明显,能较好地满足价税分离的税收征管要求。我国目前的消费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分类

以税收管理权限为标准,全部税种可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管理权限主要包括立法权、征收管理权和收入使用权。这三方面权限均归中央的税种,属于中央税;这三方面权限均归地方的税种属于地方税。严格意义上的中央税或地方税,应是三权归一的税,这样也就不存在共享税。由于各个国家的政体和国情不同,严格意义的中央税和地方税仅存在于一些联邦制国家。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按税收使用权的归属进行划分。税收使用权归中央的属中央税,税收使用权归地方的属地方税,税收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成的属中央地方共享税。

我国基本适用这一划分标准。按现行财税体制,中央税三权归一;地方税的立法权基本归中央,征收管理权和收入使用权归地方;中央地方共享税的立法权和征收管理权归中央,收入使用权共同分享。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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