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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要点三

时间:2012-03-07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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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的监督1.必须进行招标的采购范畴、具体情况、项目

必须以招标方式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工程项目的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总体范畴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情况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必须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进行招标的国家资金投资占控股的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

2.不进行招标时,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发包的建设任务: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察、设计或施工;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同标的的招标需满足的条件:1)建设工程已批准立项;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了报建手续,并取得批准;3)建设资金能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符合规定的资金到位率;(4)建设用地已依法取得,并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技术资料能满足招标投标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人应满足的条件:1)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5.招标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此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6.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前,须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核查]、[对招标文件的核查].2012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

9.某工程项目的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明确规定外地施工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掩护潜在投标人]内容。

10.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的核查及对招标文件的核查对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件的核查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对招标文招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包括招标项目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能使投标人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和责任,并能够合理预见风险编制投标文件的核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时,承包工作范围的合同界限是否合理招标文件是否有限制公平竞争的条件

11.施工招标的独立合同包工作范围应是[整个工程]、[单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的施工内容。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文件是否有限制公平竞争的条件进行核查时,主要核查[是否有针对外地区或外系统设立的不公正评标条件].

二、招标方式

1.《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2.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优缺点:招标人可以在较广的范围内选择中标人投标竞争激烈公开招标优点有利于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交予可靠的中标人实施并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缺点评标的工作量较大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不需要设置资格预审程序优点节约招标费用节省时间邀请招标,减少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违约的风险,邀请范围较小,选择面窄缺点排斥了某些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差

3.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以[5~7家]为宜,但不应少于[3家].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和便于招标人选择综合能力最强的投标人中标,在邀请招标时,仍要求在投标书内报送表明投标人资质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通常称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程序

1.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决标成交阶段].

2.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工程项目发包范围。,

3.招标人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4.施工招标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中小型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5.施工招标时,若为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大型复杂工程,则应采用[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6.最终确定招标方式是以[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为依据。

7.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的备案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

8.为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要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其内容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9.邀请招标投标阶段是指[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期间].

10.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Ix_程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有关事项。

11.公开招标时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的目的主要是[考察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减小评标的工作量].

12.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内容:招标工程概况和工作范围介绍资格预审须知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指导投票人填写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说明资格预审表列出对潜在投票人资质条件、实施能力、技术水平、商业信誉等方面需要了解的内容以应答形式给出的调查文件

13.对资格预审表开列内容的要求是[完整、全面、能反映潜在投票人的综合素质]。

14.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必要合格条件包括法人地位、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分包计划等具体要求是潜在投标人应满足的最低标准视招标项目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有特殊要求决定有无附加合格条件对于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一般以潜在投标人是否完成过与招标工程同类型和同容量工程作为衡量标准

15.招标时,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资格预审:合格标准限制合格者数量,以便减小评标的工作量,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向预定数量的投标人发出邀请投标函并请他予以确认,如果某一家放弃投标则由下一家递补维持预定数量不限制合格者的数量,凡满足80%以上分的潜在投标人均视合格,保证投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

16.招标人可以针对工程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环境保护方针和保证体系]、[同类工程施工经历]、[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设立附加合格条件。

17.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18.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

19.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的回答,必须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保证招标的公开和公平,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回答的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为准。

20.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

21.开标时,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2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4.专家人选应来自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初评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确定投标书的有效性。

2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初评时,检查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保证有效性]、[报送资料的完整性]、[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实质性背离]、[报价计算的正确性].

2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的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两类。

28.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属于初评阶段应该淘汰的投标书: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9.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书,属于[有效投标书].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按照招标投标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开标后允许[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书中的错误加以修正].

3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的错误加以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作为详评比较的依据,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评标委员会修正错误的原则是: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评价委员会按规定请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作出的澄清或说明内容将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34.评审方法可以分为[定性评审]、[定量评审].

35.对于标的额较小的中小型工程评标可以采用专家评议法对投标书进行详评,以[协商和投标]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这种评审方法称为[定性评审].

36.在投标文件的报价单中,如果出现总价金额和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的金额不一致时,应当[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

37.大型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评价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和[评标价法].

38.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时,以[得分最高的]投标书为最优。

39.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中标后按投标价格签订合同价].

40.某项目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这时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41.一般情况下,[确定中标人]应当由招标人完成。

42.作为定标的主要依据是[评标报告].

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和保函].

4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做[实质性]修改。

46.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15天]内,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7.定标原则:《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必要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适用于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进行比较后,最佳标书的投标人应为中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适用于招标工作属于一般投标人均可完成的小型工程施工;采购通用的材料;购买技术指标固定、性能基本相同的定型生产的中小型设备等招标,对满足基本条件的投标书主要进行投标价格的比较

48.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四、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

1.将勘察任务[包括在设计招标的发包范围内],由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或由其再去选择承担勘察任务的分包单位,对招标人较为有利。

2.设计招标的特点是[投标人将招标人对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方案的竞争].

3.为了保证设计指导思想连续地贯彻于设计的各个阶段,一般多采用[tt术设计招标]或[施工图设计招标],[不单独进行初步设计招标],由中标的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任务。

4.鉴于设计任务本身的特点,设计招标应采用[设计方案竞选]的方式招标。

5.设计招标与其他招标在程序上的主要区别是:[招标文件内容]、[对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开标形式]、[评标原则]不同。

6.在建设项目各类招标中,不要求投标人依据给定工作量报价的是[设计招标].

7.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文件主要内容的区分:投标须知设计依据文件设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项目说明书合同的主要条件设计依据资料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日期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方面的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设计要求文件的主要内容平面布局要求结构形式方面的要求结构设计方面的要求设备设计方面的要求特殊工程方面的要求其他有关方面的要求,如环保、消防等

8.设计投标书和设计方案的评审内容区分:设计方案的优劣设计投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比较标书的评设计进度快慢审内容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报价的合理性设计指导思想是否正确设计产品方案是否反映了国内外同类工程项目较先进的水平设计方总体布置的合理性,场地利用系数是否合理案的评审工艺流程是否先进内容设备造型的适用性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是否合理,造型是否美观大方并与周围环境协调“三废”治理方案是否有效

9.进行设计招标时,应编制设计要求文件,该文件应兼顾[严格性]、[完整性]、[灵活性].

10.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设计招标时,应从[能力]、[资格]、[经验]进行审查。

11.对设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包括:[证书的种类]、[证书级别]、[允许承接的任务范围].

12.审查设计投标人的人员技术力量主要考察[设计负责人]的资质能力,以及[各类设计人员的专业覆盖面、人员数量]、[各级职称人员的比例]等是否满足完成工程设计的需要。

13.对勘察投标书进行评审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勘察方案是否合理]、[勘察技术水平是否先进]、[各种所需勘察数据能否准确可靠]、[报价是否合理].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

1.监理招标的特点包括[招标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报价在选择中居于次要地位]、[邀请投标人较少].

2.监理招标的标的是[监理服务].

3.监理招标与工程项目建设中其他各类招标的最大区别是[监理单位不承担物质生产任务,只是受招标人委托对生产建设过程提供监督、管理、协调、咨询等服务].

4.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基本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

5.监理招标的宗旨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

6.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高智能投入,服务工作的好坏取决于[是否遵循了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和方法]、[参与监理工作人员的业务专长、经验、判断能力、创新想象力,以及风险意识].

7.监理招标选择监理单位一般采用[邀请招标],且邀请数量以[3~5家]为宜。

8.划分委托监理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规模]、IT程项目的专业特点]、[被监理合同的难易程度].

9.为了指导监理投标人正确编制投标书,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是:[投标须知]、[合同条件]、[业主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要求]、[有关技术规定]、[必要的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

10.监理招标的评标主要侧重于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实施监理任务的计划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素质].

11.监理评标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对比。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六、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1.施工招标的特点是[发包人的工作内容明确、具体,各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时易于进行横向对比].

2.依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划分合同发包的工作范围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施工现场条件]、[对工程总投资影响]、[其他因素影响].

3.编制招标文件:施工招标范本中推荐的招标文件组成结构包括: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通用条件第三章合同专用条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卷技术规范第五章技术规范第三卷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单第八章辅助资料表第九章资格审查表(有资格预审的不再采用)第四卷图纸第十章图纸

4.土建施工宜采用[公开招标].

5.设备安装工作宜采用[邀请招标].

6.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

7.大型工业项目的资格预审表主要内容:1)法人资格和组织机构;2)财务报表;3)人员报表;4)施工机械设备情况;5)分包计划;6)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项目调查;7)在建工程项目调查;8)近2年涉及的诉讼案件调查。

8.施工招标中投标的必备条件:1)营业执照--允许承接施工工作范围符合招标工程要求;2)资质等级--达到或超过项目要求标准;3)财务状况--通过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来体现;4)流动资金--不少于预计合同价的%(例如5%);5)分包计划--主体工程不能分包;6)履约情况--没有毁约被驱逐的历史。

9.对于大型复杂工程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施工招标,通常在资格预审阶段设置[附加合格条件],考察申请投标人[是否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10.对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方法是[加权打分量化].

11.施工招标过程中,对报价部分的评分方式有[用标底衡量]、[用复合标底衡量]、[无标底比较].

12.评标委员会以标底衡量报价得分时,首先应[以预先确定的允许报价浮动范围确定人围的有效投标]、[然后按照评标规则计算各项得分]、[最后以累计得分比较投标书的优劣].

13.无标底的综合评分法可以避免因[标底编制得不够合理]造成[对某些投标书的报价评分不公平].

14.采用评标价法对投标书的评审是以[最低的评标价]的标书为最优。

15.无标底的综合评分法常采用以[最低报价]、[平均报价]为标准值。

16.在施工招标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最低的投标报价比次低投标人的报价相差悬殊,则应首先考察[最低报价者是否有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竞标].

1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指导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是一份[标准格式文件].

2.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3.对委托人和监理人有约束力的监理合同包括的文件[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是[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用文件].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是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

二、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1.委托人和监理人权利的划分: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监理合同内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在执行过程中可随时通过书面附加协议予以扩大或减少委托人权利

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委托人对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等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和订立合同的签字权委托监理工程重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大事项的决定权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续表

委托人权利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对监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终止合同的权利监理人权利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时可以行使的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权力

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在业务紧急情况下,有权发布变更指令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2.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除委托监理合同外的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3.监理在选定其他合同承包人的过程中仅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4.除了[支付款的转让]外,监理人不得将所涉及到的利益或规定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监理人所选择的监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先征得[委托人]的认可。

6.当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人]同意。

7.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人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8.监理人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的主要表现:1)对承包人报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要求,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人提出建议;2)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4)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地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工程实施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鉴定;6)在工程承包合同方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

三、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区分: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

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续时间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等如: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承包合同不能按期竣工而必须延长的监理工作时间如: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就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施工部分编制质量检测合格标准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的施工被迫中断,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确认灾害发生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合格不合格部分、指示承包人采用应急措施等,以及灾害消失后恢复施工前必要的监理准备工作

四、合同有效期

1.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的。

2.委托监理合同终止的标志是[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

3.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从监理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到[被监理的工程竣工移交后收到监理尾款之日]止。

五、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1.委托人和监理人义务的划分:委托人义务:外部关系协调在更换委托人常驻工地代表时提前通知监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要求做出书面决定为监理人顺利履行合同义,做好协助工作将监理人、监理机构主要成员、权限及时书面通知被监理人免费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资料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协助服务监理人义务:认真勤奋地工作按合同约定派驻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完成工作后应归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不得参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泄露申明的秘密负责工程施工中有关各方的协调管理

2.委托人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服务的内容

委托人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

服务的内容信息服务是指协助监理人获取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构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向监理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物质服务是指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备、设施、生活条件等人员服务是指免费向监理人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

3.当涉及监理服务工作时,委托人所提供的职员只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4.委托人选定某一科研机构的实验室负责对材料和工艺质量检测试验,该实验室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完成相应的试验工作。

5.如果双方议定某些本应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由监理人自备,则应[给监理人合理的经济补偿],其计算方法通常为: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6.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六、违约责任

1.按规定,委托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监理人的经济损失].

2.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某工程监理酬金总额45万元,监理单位已经缴纳的税金为3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监理单位的责任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60万元,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单位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42万元

4.因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中决策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当要求[监理单位]赔偿。

5.在[监理合同]内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所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

6.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

7.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监理合同的价款与酬金

1.监理过程中的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正常监理工作酬金、直接成本、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附加工资、奖金用于该项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差旅费、补助费监理期间使用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计算机和其他检测仪器、设备的摊销费用所需的其他外部协作费用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经营业务费,包括为招揽业务而支出的广告费办公费,包括文具、纸张、账表、报刊、文印费用间接成本、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设施费(公司使用的水、电、气、环卫、治安等费用)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设备的使用费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行政活动经费

2.国际上常用的监理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按监理工程概预算百分比计收].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3.监理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委托人为监理机构提供车辆,开展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使用自备车辆,则在执行监理工作期间的车辆使用费用属于[正常工作酬金范围,由监理单位]承担。

4.增加监理工作时间的补偿酬金计算方法:[报酬=附加工作天数×(合同约定的报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天数)].

5.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可获得经济奖励。奖金的计算办法是:奖励金额一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6.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有异议,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

7.当委托人在议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予支付的,自[规定之日]起向监理人补偿应支付酬金的利息。利息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l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委托监理合同的生效之日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2.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是: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完成之时]的时间。

3.委托监理合同的变更应经[一方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变更。

4.如果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程量或持续时间,增加的工作量应视为[附加监理工作].

5.如果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出现了不应由监理人负责的情况,不得不暂停执行某些监理任务,应增加[不超过42天]的合理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6.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目前]通知对方。

7.委托监理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8.如果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1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9.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或暂停监理业务期限[已超过半年]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若[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若[第2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答复,监理人可终止合同。

10.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责任。

11.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监理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直辖市,如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章节辅导二(6)

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一、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区分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勘察工程概况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勘察成果的提交勘察费用的支付发包人、勘察人责任违约责任未尽事宜的约定其他约定事项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建设

工程勘察合同

(二)仅涉及岩土工程:包括取得岩土工程的勘察资料、对项目的岩土工程进行设计、治理和监测工作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的全部内容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材料设备的供应报告、文件、治理的工程等的检查和验收续表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订立合同依据的文件委托设计任务的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设计人应交付的资料和文件设计费的支付双方责任违约责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的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的全部内容设计依据合同文件的组成和优先次序项目的投资要求设计阶段和设计内容保密

二、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务件: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4)平整施工现场;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三、发包人订立设计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和委托工作范围

1.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城市规划许可文件工资勘察资料等项目设计要求工程的范围和规模限额设计的要求设计依据的标准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明确建设规模设计范围详细列出工程项目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设计深度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

2.发包人委托的工作范围

3.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诉讼],采用仲裁时,需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2012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

四、设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20%]为定金。

2.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3.发包人应在合同签字后的[3日内]支付定金。

4.[设计人收到定金]为设计开工的标志。

5.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安装验收]标志着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6.设计合同中,判定设计人是否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的期限是指[从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之日起,至交付全部设计文件之日止].

7.发包人、施工承包人、监理人[均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8.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变更部分委托的设计工作内容。由于设计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发包人准备将这部分设计任务转委托给另一设计人。设计合同范本针对此情况的规定包括[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并经设计人同意]、[设计人不对该部分的设计质量承担责任].

9.发包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确需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时,应当首先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过修改的设计文件应按[设计管理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使用。

10.发包人变更增加的设计内容专业性特点较强时,须经[原建设工程设计人]书面同意后,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此后,原设计人[不再对修改的部分]负责。

五、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责任

1.发包人和设计人的责任划分续表

发包人的责任

提供设计依据资料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解决设计文件中需选用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提供涉及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外部协调工作

对设计成果组织鉴定和验收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其他相关工作

承担设计人参加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的出国费用(制装费除外)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约定委托范围之外的服务工作,需另行支付费用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发包人将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发包人从施工进度的需要考虑,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设计人的责任保证设计质量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是设计人的基本责任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设计人负责设计的建筑物需注明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负责修改和完善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并负责调整补充设计范围的内容设计人的责任各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大型工程)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建筑设计、工艺设计、进行方案比选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完善选定的方案,分专业设计并汇总,编制说明与概算,参加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修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提出技术设计计划,包括:工艺流程试验研究,特殊设备的研制,大型建筑物关键部位的试验、研究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参加初步审查,并做必要修正施工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专业设计的协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配合施工的义务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工程验收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共同责任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设计稳定、安全、可靠设计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设计的施工图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不存在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其他影响

2.设计合同由于采用[定金担保],因此合同内没有[预付款].

3.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中期支付中,定金[不参与结算],双方的合同义务全部完成,进行合同结算时,定金可以[抵作设计费或收回].

5.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3天内],发包人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Y0].

6.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l5天]以内,设计人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在此期限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六、设计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和设计人违约责任的划分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误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1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审批工作的延误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建、缓建时,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全部设计费因发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续表

设计人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设计错误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设计人延误完成设计任务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因设计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作为推荐使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2.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是[合同协议书].

3.标准化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

4.通用条款在使用时[不做任何改动,原文照搬].

5.施工合同的组织文件中,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使之达到与通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的文件是[专用条款].

6.施工合同范本中为使用者提供了[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标准化附件。

二、施工合同管理涉及的有关各方

1.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料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施工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这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

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定义的工程师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需要撤换工程师,应至少于易人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6.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师易人,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的约定及前任的任务和义务,[不得更改前任做出的书面承诺].2012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

三、施工合同的工期和合理价款

1.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内明确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

3.招标确定中标后,施工合同协议书内注明的合同价款应为[中标人的投标价].

4.涉及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在[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5.合同价款是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的价款填写的。

6.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所称的费用,包括[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施工期间地方税增加需多交纳的款额].

7.[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8.费用是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9.通用条款中规定有三类可选择的计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0.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11.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属于[固定价格合同].

12.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

13.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施工的是[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的施工合同。

14.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的工程应采用[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的施工合同。

15.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中[是否有预付款],取决于工程的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16.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可以采用[按月计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等方式。

四、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1.订阅合同时形成的文件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除顺序: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施工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应在[工程清单之前].

3.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按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处理].

五、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作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划分

发包的义务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其遗留问题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施工场地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的义务

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手续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2.属于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如果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追加的合同价款,[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六、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1.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项目通常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负责,在工程准备阶段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图纸经[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发放给承包人。

2.按规定,发包人应免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供应承包人图纸,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套数时,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不论是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还是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图纸,都须经过[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才可以使用。

4.工程对承包人设计的图纸审核签认后,[仍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设计责任].

5.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经工程师予以认可的主要目的,是[作为发包人和工程师依据计划进行协调和对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6.施工前合同双方应做好的准备工作:为了施工的顺利展开,施工前合同双方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发包人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承包人做好施工人员和设备的调配工作工程师做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的交验按时提供标准、规范做好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8.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以答复,则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影响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日期开工时,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10.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条件规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工,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1.发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是[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须由承包人完成].

12.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需要[提请工程师同意].

13.按规定,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报酬只能依据分包合同由[承包人]支付。

14.合同约定有工程预付款的,其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15.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款时,承包人可以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1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要求预付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1.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检验]时的具体工作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现场接收发包人应当提供其供应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发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由双方共同清点共同清点的主要内容:外观质量检查;对照发货单证进行数量清点;大宗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经双方共同清点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材料保管费应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损坏丢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损失丢失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

材料检验通过后不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责任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9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材料设备种类、规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的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承包人可以代为调剂串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到货地点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发包人负责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应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补齐,多于合同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到货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发包人承担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合同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并给承包人赔偿损失

续表

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的到货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共同时行到货清点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在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运出,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检验]时的具体工作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检验

由承包人负责检查试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施工中,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检验试验后用于工程,但随后又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时,发包人应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检验

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1.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2.发包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3.按规定,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不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要求时,则[予以拒收].

4.因发包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应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5.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经过工程检查检验合格后的工程,又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影响了承包人施工的正常进行,如检查检验合格时,应由[发包人支付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8.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9.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发包人]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10.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工程师]认可,然后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隐蔽工程与重新检验

1.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如需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应首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3.隐蔽工程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4.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5.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若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合同履行进入施工阶段,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

2.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3.不管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

4.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工程师[不对确认后的改进措施效果负责],如果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工,包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工程师和承包人暂停施工的权利划分

工程师暂停施工的权利外部条件的变化后续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工程停建、缓建地方法规要求在某一时段内不允许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后续施工的现场或通道的移交工作发包人订购的设备不能按时到货施工中遇到了有考古价值的文物或古迹需要进行现场保护协调管理的原因同时在现场的几个独立承包人之间出现施工交叉干扰工程师需要进行必要的协调承包人的原因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作业方法可能危及现场或毗邻地区建筑物或人身安全承包人暂时停工的权利延误支付预付款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可在约定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预付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要求预付通知后仍不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拖欠工程进度款

发包人不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程款,且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时,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7.按规定,工程师应在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8.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在收到复工通知后[48小时内]应给予相应的答复。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

9.如果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果因工程师未及时作出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师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施工合同规范文本规定,提前竣工协议包括的内容:1)提前竣工的时间;2)发包人为赶工应提供的方便条件;3)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可能采用的赶工措施;4)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

12.符合顺延工期条件时,承包人可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延误的工程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l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13.工程师确认工期是否应予顺延,应当首先[考察事件实际造成的延误时间].

14.施工合同履行中,如果发包人出于某种考虑要求提前竣工,则发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为承包人提供赶工的便利条件].

十一、设计变更管理

1.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实质性变更,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2.工程师有权指示的设计变更,及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

工程师有权指示的设计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师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4.施工中发包人需要变更的工程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5.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7.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工程师]同意。

8.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费用和获得收益的分担或分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约定].

9.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可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要求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若在14天内未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0.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的[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对承包人的要求予以确认或作出其他答复。若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承包人的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11.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合同约定工期内和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责任区分

合同约定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责任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发包人办理的工程险,承包人获得工期顺延时,发包人应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如果是发包人办理的工程险,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承包人应自费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全部弥补损失的部分,应由合同约定的责任方承担赔偿义务

十三、工程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和联运无负荷试车的区分

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向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后,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必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书面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则应承认试车记录联运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发包人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做好试车准备工作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由于[设计原因]试车未达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

4.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不参与投料试车].

5.投料试车组织和试车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十四、竣工验收

1.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分为[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整体工程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时需满足的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4.实行监理的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并递交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

5.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28天内]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6.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发包人运行使用,[承包人不再承担工程保管责任].

8.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同时,[从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确认为[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

10.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十五、工程保修

1.承包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2.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保修费用].

3.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应[由双方约定且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时间确定。

4.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按规定,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保修通知起[7天内]派人保修。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6.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7.按规定,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竣工结算时[不再扣留质量保修金],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十六、竣工结算

1.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发包双方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3.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手续].

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l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止。

5.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K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6.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l[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7.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承包人有权[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时,[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仍应承担保管责任].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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