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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技术》辅导摘要(3)

时间:2012-03-23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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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本原理的基本原则

1.能级原则

一个稳定而高效的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的,这就是能级原则。

现代管理认为,单位和个人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并且可按照能量的大小顺序排列,形成管理的能级。能级原则确定了系统建立组织结构和安排使用人才的原则。稳定的管理能级结构一般分为四个层次,即经营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四个层次能级不同,使命各异,必须划分清楚,不可混淆。

在运用能级原则时应该所到三点:一是能级的确定必须保证管理结构具有最大的稳定性;二是人才的配备必须对应,根据单位和个人能量的大小安排其工作,使人尽其才,各尽所能;三是责、权、利应做到能级对等,在赋予责任的同时授予权力和给予利益,才能使其能量得到相应能级的发挥。

2.动力原则

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够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这就是动力原则。

有三种基本动力,即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物质动力是以适当的物质利益刺激人的行为动机,精神动力是运用理想、信念、鼓励等精神力量刺激人的行为动机,信息动力则通过信息的获取与交流产生奋起直追或领先他人的动机。

动力原则的运用首先要注意综合协调地运用三种动力,其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体动力与集体动力的辩正关系,第三要处理好暂时动力与持久动力之间的关系,最后则应掌握好各种刺激量的阈值。只有这样,管理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

3.激励原则

激励原则是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管理中的激励就是利用某种外部诱因的刺激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发挥其积极性的动力来源于内在动力、外部压力和工作吸引力。内在动力指人本身具有的奋斗精神,外部压力指外部施加于人的某种力量,工作吸引力指那些能够使人产生兴趣和爱好的某种力量。运用激励原则,要采用符合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活动规律的各种有效的激励措施个手段,并且要因人而异,科学合理地采用各种激励方法和激励强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人的内在潜力。

预防原理

(一)预防原理的含义

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即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这就是预防原理。

预防和善后是安全管理的两种工作方法。预防是在有可能发生意外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场合,采取事前的措施,防止伤害的发生。善后是针对事故发生以后所采取的措施和进行的处理工作。显然,预防的工作方法是主动的、积极的,是安全管理应该采取的主要方法。

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其基本出发点源自生产过程中的事故是能够预防的观点。除了自然灾害以外,凡是由于人类自身的活动而造成的危害,总有其产生的因果关系,探索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的对策,原则上说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由于预防是事前的工作,因此正确性和有效性就十分重要。生产系统一般都是较复杂的系统,事故的发生既有物的方面的原因,又有人的方面的原因,事先很难估计充分。有时,重点预防的问题没有发生,但未被重视的问题却酿成大祸。为了使预防工作真正起到作用,一方面要重视经验的积累,对既成事故和大量的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发现规律,做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要采用科学的安全分析、评价技术,对生产中的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及其后果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实施有效的对策,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原理的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

事故发生的后果(人员伤亡、健康损害、物质损失等),以及后果的大小如何,都是随机的,是难以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后果,这就是事故损失的偶然性。

对于人身事故,美国学者海因里希(Heinrich)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得出了重伤(包括死亡)、轻伤和无伤害事件发生的概率之比为1:29:300,称为海因里希法则。也有的事故发生没有造成任何损失,这种事故被称为险肇事故。但若再次发生完全类似的事故,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只能由偶然性决定而无法预测。

根据事故损失的偶然性,可得到安全管理上的偶然损失原则:无论事故是否造成损失,为了防止事故损失的发生,唯一的办法是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这个原则强调,在安全管理实践中,一定要重视各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只有连险肇事故都控制住,才能真正防止事故损失的发生。

2.因果关系原则

因果关系是指事物之间存在着一事物是另一事物发生的原因的关系。事故是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一个因素是前一因素的结果,而又是后一因素的原因。事故的因果关系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只是时间或迟或早而已,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

掌握事故的因果关系,砍断事故因素的环链,就消除了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就可能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必然性中包含着规律性。必然性来自于因果关系,深入调查、了解事故因素的因果关系,就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从而为防止事故发生提供依据。

从事故的因果关系中认识必然性,发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变不安全条件为安全条件,把事故消灭在早期起因阶段,这就是因果关系原则的应用。

3.3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的原因、管理的原因等四个方面。针对这四个方面的原因,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即所谓3E原则。

技术对策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生产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完善防护与报警装置,实现生产条件的安全和卫生。教育对策是提供各种层次的、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法制对策是利用法律、规程、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强制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达到消除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等现象的目的。

4.本质安全化原则

本质安全化原则来源于本质安全化理论,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就可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所谓本质上实现安全化指的是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本质安全化是安全管理预防原理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实际上目前还很难达到,但是我们应该坚持这一原则。本质安全化的含义也不仅局限于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化,而应扩展到诸如新建工程项目,交通运输,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甚至包括人们的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中。

强制原理

(一)强制原理的含义

采取强制管理的手段控制人的意愿和行动,使个人的活动、行为等受到安全管理要求的约束,从而实现有效的安全管理,这就是强制原理。一般来说,管理均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管理是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施加作用和影响,并要求被管理者服从其意志,满足其要求,完成其规定的任务。不强制便不能有效地抑制被管理者的无拘个性,将其调动到符合整体管理利益和目的的轨道上来。

安全管理需要强制性是由事故损失的偶然性、人的“冒险”心理以及事故损失的不可挽回性所决定的。安全强制性管理的实现,离不开严格合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级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构成了安全行为的规范。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以保证被管理者始终按照行为规范进行活动,一旦其行为超出规范的约束,就要有严厉的惩处措施。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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