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工网校 > 安全工程师 > 复习资料

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经营与管理》基础讲义第一章(2)

时间:2013-07-23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课程推荐】网校开设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点击查看>>
安全工程师:由建筑辅导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授课,24小时专家在线答疑,7天内免费退换课!

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组织形式趋向多样化,生产经营单位已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 主,变为国有企业、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并存。这些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条件千差万别,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情况,存 在着5个突出问题: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严厉的处罚依据,缺乏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相当多的私营企 业、集体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松弛,大多数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法生产经营或者知法犯法,导致 事故不断,死伤众多。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法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者不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能做到预防为主,严格管理;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一触即发。

三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带病运转,安全性能下降,抗灾能力差,不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抗御事故灾害。

四是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有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熟视无睹,疏于监管。有的官员甚至与企业相互勾结,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违法生产经营“开绿灯”。

五是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原则、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未能法律化、规范化,许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无法可依。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 措施以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做出全面的法律规范,使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应当怎样确保安全生产以及安全生产违法的后果。

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之一,是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各类严重

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宽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的极大犯罪。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法律责任,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法 律规定不具体或者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这也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之一。所以,必须针对那些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明 确、具体、严厉的法律责任,充分运用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综合制裁功能,最大限度地填补法律责任追究的空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绝不让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