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工网校 > 咨询工程师 > 政策解析

2008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08-07-22  来源: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课程推荐】网校开设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点击查看>>
咨询工程师:由建筑辅导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授课,24小时专家在线答疑,7天内免费退换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第52号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的规定,现将2008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申请时间

2008年注册申报自即日起开始。申请人应在2008年9月25日前向初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申请人在向初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初审机构向我委报送初审意见的最后期限是2008年10月29日。

  二、注册工作内容

(一)初始注册;

(二)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

(三)继续注册;

(四)注销注册。

  三、注册申请人范围

(一)2003~2008年合法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初始注册的;

(二)已获得注册证,要求变更注册的;

(三)2005年获得注册证,注册有效期将于今年到期,要求继续注册的;

(四)已获得注册证,应予注销注册的。

  四、注册申请人应当通过中国工程咨询网www.cnaec.com.cn),登录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根据申请类别(初始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注册、注销注册),填写相应的申请内容。同时,申请人应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文本文件,并在规定日期之前报送初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