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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时间:2010-09-15  来源:  编辑:  打印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致:

1、XX市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经XX市计经投[2001]***号文批准修建,并已列入2002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就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监理进行密封投标。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工期约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凭本邀请书于2002年月日下午14时到XXHH招标事务所(XX市**路**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现场踏勘、标前会议于2002年。月日下午14点30分进行,届时请自行到XXHH招标事务所集中。

5、投标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02年。月日9时前,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送至XX市交通局楼会议室,对迟到的监理投标文件,业主将不予受理。

6、定于2002年。月日9时30分在XX市交通局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招标人地址:XX市YY镇**口路招标代理人地址:XX市**路**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招标人:XX市YY镇人民政府

二00二年*月

第二篇项目介绍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该工程长2.743km的二级公路,路基宽16m,路面宽15m,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一、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三、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范围,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进驻工地开展工作,按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人数及名单中的人员到位。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若变动后人员资质、资历低于原承诺到位人员的,处2000元/人?次的扣款、若变动人员资质、资历不低于原承诺到位人员的,需交纳给业主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投标人不得拒绝或拖延。

投标人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最少不得少于3人。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详见附表)

2.3监理的办公设备

监理人员办公和生活用房及必要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由投标人自备。

2.4监理的试验设备

监理试验室应按交通厅质监站《AA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A交监[2000]***号)的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及试验仪器设备,并取得试验检测临时资质证书。

外送试验必须征得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同意,并在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

2.5优良工程保证金

将合同价的10%作为优良工程保证金。整个项目未达到优良工程的,业主将该保证金予以扣除。

本项目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监理岗位。人数。技术职称。监理资质。从事类似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经历。年龄。其它驻地监理工程师。1.中级以上。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监理专业:A.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45岁以下。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监理员:

道路。1.初级以上。获得监理培训证书。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65岁以下。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桥梁。1.初级以上。获得监理培训证书。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65岁以下。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试验。1.初级以上。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45岁以下。路桥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篇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编列内容

1.购买标书:2002年。月。日现场考察时间:2002年。月。日标前会议:2002年月。日地点:XX市**路**号(市审计局院内)

2.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内

3.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4.投标文件递交至:XX市交通局楼地点:XX市西立交

5.投标截止时间:2002年。月。日9时

6.开标时间:2002年。月。日9时30分地点:XX市交通局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一章总则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见监理投标邀请书。

1.2工期和质量要求

工期:见监理投标邀请书。

质量:施工质量要求优良。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2.1建设依据

A、XX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同意改造CC公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X计经投[1999]39号)

B、XX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同意CC公路YY段二期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X计经投[2001]号)

2.2资金来源

镇自筹及市财政补助。

3、投标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部分工程投标者,将被取消资格。

3.2本工程监理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再邀其他单位或个人来对本工程进行监理,否则将被视作违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现场考察

5.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第1项规定的日期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

5.2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组织标前会议,会上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通讯和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

5.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由招标人统一安排,其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内容

6.1招标文件分五篇,内容如下: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项目介绍

第三篇 投标须知

第四篇 投标文件

第五篇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条件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生的补遗书或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效力等同于招标文件。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6.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a、投标书

b、技术投标书

c、财务投标书

d、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e、授权书

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8.1投标文件有效期在附表第2项明确规定,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对此作出书面答复。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需以传真或信函通知对方。如投标人不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对此作出书面答复,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9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可任选下列一种投标保证金的形式:a、支票;b、汇票;C、现金。

9.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的28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8.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9.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9.5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28天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9.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递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无息返还。

9.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b、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15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肆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投标文件的签署

11.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所附资料和副本可用复印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将(投标)授权书附在其内。投标文件中的任何一页,都要有投标文件签字人手签或盖章。

11.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手签或盖章。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并在内外层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12.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a、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b、XX市CC公路YY段二期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c、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12.3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书写方法是:

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12.4投标文件应按时提交,如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3.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写明的地址,在前附表第5项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注明送达时间、密封完好、投标保证金形式),不得邮递。

13.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0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预期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而改变。

14、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4.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若时间紧迫,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电报或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14.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

14.3如果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价格修改书,则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24小时内,提交修改后的监理报价清单报价表(递交地点将在开标会上宣布)。

第五章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招标人将按本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交验身份证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15.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15.3对已按第14.4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

15.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等进行检查,以确定其完整性。

15.5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更改投标价或投标文件的撤回函件(如果有)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未经宣读的折扣或标价降(提)价信,一律不在评标中考虑,招标人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并经投标人确认签字,存档备查。

16、保密

16.1公开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人员泄露。

16.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17、符合性的检查

17.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规定业主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7.2开标后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

18、差错的修正

18.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计算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

18.2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单价的分析资料等。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19.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为准。

2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0.1招标人将只对按照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评标时,招标人将通过对每份投标文件按照下列条件的进行评比,综合评分,择优选取监理单位:

a、监理单位的资质、业绩和组织体系;

b、监理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专业结构;

c、监理的工作方式、手段和保证措施;

d、监理自备设施;

e、监理报价;

f、投标人信誉。

第六章合同的授予

21、合同授予的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按20.2条评标选定的投标人。

22、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尽管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23、中标通知书

23.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支付给监理的合同价格。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交由预期中标人确认,然后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通知其他投标人落标,并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4、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5%。

2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5.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15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签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另行通知。

25.2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并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25.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5.4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备选中标人。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