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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1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20日进行。
6月20日上午 9:00-12:00
中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6月20日下午 2:00-5:00
中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1月28日。报名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注意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月28日(节假日休息)。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考生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即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大庆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月28日。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个科目的考务费为40元。
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 “网上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6月18日前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我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
1、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2、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二 一 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一条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师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附件2
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1月20日-1月28日 | 网上报名 |
2010年1月25日-1月28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10年1月25日-1月28日 | 网上交费 |
2010年3月15日-3月19日 | 收据领取时间 |
2010年6月11日-6月1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0年6月20日 | 考试 |
2010年8月下旬 | 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查询考试成绩 |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