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工网校 > 造价工程师 > 政策解析

海南省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09-11-23  来源: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签约保过班】考生第一年考试未通过 第二年免费学习!点击查看>>
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的基础班+习题班+真题解析班+独家班模拟+赠课程+不过重学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