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复习指导: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和职能

时间:2010-09-13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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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投资是否是固定资产投资时,首先要清楚界定固定资产的标准是否属于固定资产,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用途。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生产商品、销售商品和服务,或租借给他人,以获得相应的资产收益,或用于行政管理和社会公用,如机器、厂房、商业流通用房、办公大楼、道路、桥梁等。

2)经济价值较大。

3)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长期资产。

4)具有实物形态,可以服务于多个生产经营周期。

5)价值是分次经过累计折旧形成消耗,记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并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以收回。

对于同样的实物资产,既可能是固定资产,也可能是流动资产。如机器设备,机械制造厂生产的机器设备是为销售而制造,不是固定资产,只是劳动产品;商业营销部门所购买的用于销售而存放的机器,也不是固定资产,而只是库存的产成品,两者都属于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投资的职能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社会再生产。

因此,固定资产投资可分为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折旧进行补偿的投资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在我国前者被称为更新改造投资,后者被称为基本建设投资。然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这两类投资是很难截然分开的。如用原有固定资产折旧积累的折旧基金,在被用于新建项目时,既可以被认为是基本建设投资,也可以被认为是更新改造投资。即使是用于原有项目的投资,也并不是简单的对原有资产的更换,而是在设备性能、生产能力等方面都与原来有较大改进。从全社会的角度看,每年都要淘汰一部分生产能力(包括倒闭的企业),而这部分生产能力的补偿(相当于维持简单再生产),也是由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增生产能力(包括新建的企业)来实现的。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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