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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重点详解(10)

时间:2011-05-12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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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失控的责任。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他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他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他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

【例题】项目监理机构处理业主和承包方的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应坚持的原则是(  )。
  A.无条件维护业主的权益
  B.无条件维护承包方的权益
  C.在不损害业主合法的前提下,维护承包方的权益
  D.在维护业主的权益时,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答案】D
  【解析】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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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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