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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纠纷的处理

时间:2011-03-18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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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建设纠纷的种类与处理方式

种类

民事纠纷

合同纠纷(最常见)与侵权纠纷

行政纠纷

行政机关与被管理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处理方法

民事纠纷处理方法

和解-当事人双方

调解-

仲裁-仲裁机构

诉讼-人民法院

行政纠纷处理方法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民事纠纷处理方式

3.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

公权性

强制性

程序性

4.仲裁

仲裁的基本特点

自愿性

专业性

灵活性

保密性-不公开审理

快捷性-一裁终局制

经济性

独立性-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之间无隶属关系

5.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不适用《仲裁法》的仲裁(适用其它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仲裁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不能仲裁的纠纷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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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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