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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前预习资料总结4

时间:2010-10-28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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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09真)
  A、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试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答案:C

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何谓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

(3)行为内容合法

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

整理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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