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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建造师(员)注册申诉流程

时间:2010-04-19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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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员)注册申诉流程

1、随时查看中国建造师网、四川建设人才网和四川省建设厅网上关于建造师(员)注册公示的有关文件,留意公示截至时间,做好申诉准备。

2、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的申诉材料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诉表上填写的“公示不合格原因”与公示文件所列明的原因是否一致,核对申诉表所填内容与提供的原件是否一致,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实章。当地主管部门汇总所有申诉材料后上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省属及中央在川企业的申诉材料交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申诉人须在申诉期内提交申诉材料,申诉表上必须写明所需申诉的公示文件的文件名称、文号和发文时间。

(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诉需在申诉期截至前2天提交申诉材料。)

若为逾期申诉的材料则需在后批公示期内方可递交申诉材料,并需在材料上注明是逾期申诉。

4、申诉材料的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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