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建工网校 > 监理工程师 > 复习资料

2011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重点(5)

时间:2011-05-19  来源:  编辑:  打印

【免费】在线模拟考场,让考生边学边练!巩固学习效果>>
在线模拟考场,提供自动阅卷评分、全试题解析、考题讨论等功能,帮助学员模拟实战。
【精品班】考生第一年考试未通过 第二年半价重学!点击查看>>
监理工程师由建筑辅导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授课,24小时专家在线答疑,7天内免费退换课!

1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

现场接收

发包人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到货前24小时,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清点

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

移交后由承包人保管,由发包人支付保管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丢失的由承包人赔偿

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的,发生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约定不符时的处理

材料设备的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由发包人承担差价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不适合约定的,承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规格、型号不符时,承包人可以代为调剂串换,发包方承担费用

15.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

由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共同到货清点

承包人采的材料设备不符合约定时,应在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运出场地,重新采购,承担由此发性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材料设备的使用前检验

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具体的检验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谁提供材料设备就由谁来承担检验费用

无论材料由谁提供,保管均由承包人保管,谁提供材料谁承担保管费

多次检验均不能免除提供者的责任

谁的错误由谁来承担费用,发包人的原因可以顺延工期,承包人的原因不能顺延工期

 建设工程网校整理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热门点击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招生方案免费试听快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