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导则与标准考前辅导资料精选(29)

时间:2010-09-17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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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水水质标准

  大纲的要求:

1.熟悉海水水质的分类。

2.熟悉混合区的规定;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海水水质分类

按照海域的不同适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四类。

Ⅰ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Ⅱ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Ⅲ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Ⅳ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3.混合区的规定

污水集中排放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的水质和鱼类洄游通道。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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