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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延续注册条件

时间:2012-03-17  来源:建设工程网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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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延续注册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网校回答:六、申请初始、变更、延续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变更、延续注册人员应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各相关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3、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收到初始、变更、延续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申请复议。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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