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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0-05-10  来源:  编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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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条件: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1年。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3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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